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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已对212万人次困难对象发放补贴

2020-04-22 14:21

  据江苏省民政厅发布消息,疫情防控期间,为积极应对物价快速上涨形势,江苏省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缩短发放时间,提高补贴时效,对212万人次困难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亿元。

  今年1月和2月,江苏省CPI涨幅分别达5.4%和5.2%。江苏民政部门主动与发改、统计、财政等部门对接,及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在CPI指数发布的当月内将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无锡市滨湖区等地研判价格走势,于2月初提前将两个月的价格补贴预发到位。目前,江苏全省已对212万人次困难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亿元,平均每人每月发放95元。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2—3月份江苏全省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现有联动机制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

  2019年以来,江苏省物价呈现持续上涨趋势,江苏省民政厅为此专门下发通知,就应对物价上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进行部署,并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调整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缩短发放时间,提高补贴时效。据统计,2019年,全省13个设区市共启动101次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3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09.9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过快上涨而降低。

  此次国家六部委的《通知》再次明确,在现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按现行标准提高1倍发放。相关政策自2020年3月至6月实施。

  《通知》指出,对扩围提标涉及的增支资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比例给予补助。《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会商、报审等各环节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时间,确保在相应月份CPI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延伸报道 

  疫情期间,江苏各级民政部门将大量细致繁杂的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扛起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有效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通过临时救助、增发临时生活补助、配送基本生活物资等方式,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累计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3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1.7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380.14万元。

  3月份,民政部门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多举措发力,再次打出疫情防控关键期民生保障“组合拳”。各地建立信息快速收集、跟踪监测、预警反馈机制,通过电话、上门以及与卫生、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及时对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实施救助。

  目前,江苏省市县三级均已公布求助热线,优化简化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畅通救助渠道;暂时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避免人员积聚,提高救助时效;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环节,增强低收入人口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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