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0日电 4月30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限行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通告》明确,6月1日起,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
图片来源:微信号“南京发布”
《通知》指出,驾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此次通告发布的的禁行区域,从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闯禁区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悬挂南京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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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南京市号牌怎么办?微信号“南京发布”提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转籍车辆、车主本市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原登记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车牌到我市“转籍窗口”现场办理换牌业务。
目前南京市共开设24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籍窗口”,车管所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点30至17点30。其余23处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点至2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