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热线网 > 新闻 >

案发前共同居住在合肥市红星路上某粮行内

2020-01-15 11:20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尹某某系被害人尹某青和孙某某的儿子,案发前共同居住在合肥市红星路上某粮行内。2018年开始,尹某某因赡养费等生活琐事经常与父母发生矛盾。2019年3月24日上午,孙某某提出让尹某某搬离粮行,二人发生争吵,后被邻居劝合。当日14时许,尹某某准备外出时,与孙某某再次发生争吵。尹某某未能控制自己情绪,持菜刀向孙某某头部连砍数刀致其倒地。接着,尹某某冲入卧室,向躺在床上的父亲头部连砍数刀。之后,尹某某自行至公安机关投案。当日下午,公安机关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孙某某已死亡,将重伤的父亲送医救治,当日16时48分因抢救无效死。

经鉴定,死者尹某青符合锐器砍击头、面部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死者孙某某符合锐器砍击头部、左颌面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尹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尹某星对检方宣读的起诉内容表示属实。该案正在审理中。


郑重说明:网站资源摘自互联网,如有侵权,麻烦通知删除,谢谢!

联系方式:hiholiday1239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