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表示,驻港国安公署依据全国人大决定和香港国安法设立,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因此不同于基本法22条中涉及的“中央各部门派驻香港机构”,二者不是一回事。香港国安法60条规定,驻港国安公署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当地管辖,是为了保证执行职务的权力。另外,查办的案件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不受当地管辖合情合理。“这参考了驻军法和国际做法。拿美国举例,其有联邦和州两套司法体系,有些事情州也是不能干预联邦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