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自7月25日12时起,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
具体内容如下:
合肥、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前,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全线超警戒水位,巢湖超历史最高水位,受持续高水位影响,堤防防守压力加大,防汛抗洪形势异常严峻。
据气象预报,7 月 27 日前沿淮淮河以南仍多降水过程,防汛抗洪到了最紧要关头。
为全力以赴打赢防汛抗洪攻坚战、持久战,确保长江、淮河、巢湖度汛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自7月25日12时起,我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