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帮助和督促企业用好稳岗、培训补贴,畅通线上招聘、线上培训、线上技能竞赛渠道,争取多转岗、少下岗,多就业、少失业。对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依法督促所在企业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要指导企业工会、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专项防疫资金可对农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组织和服务提供必要支持;对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积极推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通知》指出,要督促和协助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协调解决防控物资购置等问题。加大对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职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属慰问力度,对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及感染患病去世职工的家庭开展慰问关怀,生活有困难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在做好常态化帮扶同时,可另发疫情期间临时生活补贴。
全国总工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权益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