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昌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南昌公安”通报称,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南昌县公安局分别依法查处3起擅自驾车往返湖北疫区接送人员案件。
经青山湖分局查实,男子吴某以盈利为目的,先后9次擅自驾驶网约车往返南昌和湖北两地,接送多名疫区人返昌;男子鲍某擅自驾车前往湖北某服务区接到袁某后回南昌,又于次日驾车将袁某从南昌送回湖北老家。
经南昌县公安局查实,南昌某公司经理张某强电话要求其在南昌公司员工田某强、张某给其送辆车去湖北武汉,用于自驾返昌。3月7日,田某强、张某各自驾驶车辆从南昌至武汉,张某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与张某强事先约定的地点后,乘坐田某强驾驶的车辆返回南昌。当日,张某强携王某驾驶张某停放的车辆,从武汉返回南昌。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3月9日报道,南昌县公安局办理上述案件民警汤康介绍,张某强当天是从武汉的居住地步行前往武汉绕城高速一个应急车道内,强行翻越高速公路隔离护栏后走到车旁。他的员工田某强、张某提前和他约定了地点,没有直接和他接触,只是把车停在那里,把车钥匙放在那里,然后和张某强联系,让他自行过来取车。张某强拿到钥匙取得车辆后独自开车返回南昌。
汤康受访时还称,张某强是在进入南昌高速的关卡时被警方查获的。当时交警在高速路设卡盘查过往车辆,发现张某强的车辆有武汉回来的行车轨迹,就进行了盘查。
南昌市公安局通报称,上述人员返昌后已被属地工作部门送至集中隔离点观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南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的相关规定,青山湖分局已依法对吴某和鲍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南昌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对田某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决定,待隔离期满后执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人员,施以行政罚款和计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