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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3-12 12:23
 潜江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通告(28号)

  为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离潜人员在省内流动,凭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潜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北京市除外)。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潜服务保障工作,返潜人员凭社区(村)接受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返回。返潜人员一律纳入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

  五、属地政府负责外出人员信息收集分类、核实健康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报劳动就业部门,其他外出人员报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形成运输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

  劳动就业服务热线:0728-6237447

  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公安县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严格的离鄂进京通道管控措施,全县省域、县域边界(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升级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内防输出、外防输入。

  二、维持县中心城区现有管理模式不变,人员出入值守卡口必须出具有效证件(证明)。除特殊人群确有需要外,取消小区物资代购配送,允许每户每天一人出入小区采购生活物资。

  三、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经审批的超市卖场、农贸市场和粮油食品、蔬菜水果、配送制餐饮、副食、药店、母婴用品、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加油站、金融保险等行业开门营业。

  2020年3月12日

  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按照防疫置顶和分级分类施策的原则,现对有关人员出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人员出行

  市内非“四类人员”凭健康绿码出入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 必须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自3月13日7时起开通三义寺、小河口汽渡,作为江南江北主要出行通道,除应急、消防和特种车辆等指挥部规定车辆外,确需从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通行的,报市指挥部从严审批。

  二、省内人员出行 

  (一)省内离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一次性直接通行离境。 (二)省内来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通行,并限时到达。抵石后第一时间到目的地村(社区)报到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省内高风险地区来石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三、省外人员出行 

  (一)省外来石人员:出行人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申请接收证明(照片即可),持出发地村(社区)健康证明和目的地接收证明来石。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由市经济开发区开具接收证明。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二)离鄂人员: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加强离鄂通道管控。对持健康绿码的离鄂务工人员,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报经市指挥部批准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对不便申领健康码的群众和需要出具村(社区)健康证明的人员,村(社区)不得拒绝出具相关证明。

  本通告自 2020 年3月12日0时起执行。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7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实施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

  (二)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聚集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到位。

  (四)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最少、必须”原则具体受理相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申请。科技经信局负责协调服务除园区之外的工业、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业园区负责协调服务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服务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扶贫办负责协调服务易迁后扶、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文化旅游局负责协调服务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协调服务本部门主管企业、牵头项目的复工复产。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溪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溪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可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溪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溪服务保障工作,将返溪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五)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汽车和公交。

  三、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来源:荆楚网、潜江日报、十堰晚报、今日石首、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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