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突出种子、农药、化肥三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四类突出犯罪行为,坚持快侦快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要深入排查线索,积极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资批发、集散地、经营门店和物流配送、乡镇游商的监控巡查,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加强与互联网企业沟通协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大对互联网电商、社交平台的监控力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搜集、筛选梳理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犯罪线索。
通知强调,要加强案件经营督办,对摸排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进行梳理,深入开展追查,及时调查取证,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要严格依法办案,既要加大涉案财物追缴力度、千方百计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又要严格依法规范使用强制性措施,防止执法过度。要注意优化办案方式,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方式把握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种协作配合,发挥区域警务合作优势,切实打好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攻坚战、合成战。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合作渠道,形成农资打假治理的整体合力。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会商,切实形成打击惩处合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农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