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辞退她不过是一种公司行为,公关需要也好,企业自救也罢,都是“第三方”处罚。“跑步女”既然违反了居家隔离相关规定,那么该接受怎样的法律处罚,也应该讲清楚、说明白。公司清理门户没错,但在处理这个堪称影响巨大的“反面教材”问题上,有关部门也不该缺位。
在入境人员管理上中国的政策是“一视同仁”,在处理违反隔离规定的人面前,同样也需要一视同仁。无论是哪国公民,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飞扬跋扈、公然违法违规者就要付出代价。而如果说此女被辞退是“意外的代价”,那么对违规者予以处罚则是其应该付出的最基本代价。
另外小锐想再次提醒的是,无论是此前的“矿泉水女生”还是这次的澳籍“跑步女”,都只是个案,无需上升到留学生群体或华人华侨群体层面。对于少数隐瞒健康信息或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人,该处理就处理,该处罚就处罚,但他们只代表自己,这个还是要区分清楚。
当前,境外输入已成为国内疫情防控的最大挑战。3月16日,国家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规定对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小锐一方面想奉劝“跑步女”们,非常时期,既然已经回(来)到中国这个当下的疫情避风港,就请多一点谦卑,少一些兴风作浪;另一方面,也呼吁舆论面对此类事件时不妨多一些冷静,我们既需要理直气壮拒绝“巨婴行为”,同时也别误伤了遵纪守法的大多数同胞,像那种“万里投毒你第一”等过激言论,还是少说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