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今日(30日)通报: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经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精心诊治和护理,专家组评估,认为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今日出院。
病例1,中国宁夏籍,男,24岁,境外输入性病例,3月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病例2,中国浙江籍,男,17岁,境外输入性病例,3月1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病例3,中国江苏籍,男,51岁,境外输入性病例,3月1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病例4,中国浙江籍,女,26岁,境外输入性病例,3月1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为做好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患者开展必要的随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