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正在进行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经开区管委会原有市级权限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向经开区管委会授予部分市级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日前发布。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权决定》赋予经开区管委会165项市级管理权限,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
在经开区管委会原有市级权限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向经开区管委会授予部分市级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市级赋权主要来自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人防办、市政府侨办、市人才局共16个委办局。
不仅如此,《行权决定》还赋予经开区管委会2361项区级管理权限,在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行使。与土地相关的计划与审批、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权限,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经济管理权限,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开发建设权限交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区级权限涵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 人防、园林绿化、医保、统计共18个领域。
赋权后,经开区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经济管理范围扩大至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入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审批及关联公共服务事项由经开区办理,其中,9项规划事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经开区分局行使。
经开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经济管理职能,统筹新城建设工作。
经开区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赋予管委会区级行政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赋予管委会在规划土地、经济管理、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等方面的市、区两级行政职权。
按照市委常委会“加大向经开区赋权力度,经开区直接对市政府负责”的要求,以下放为原则、不下放为例外,赋予经开区更大自主管理权,实现“经开区的事在经开区办”。市政府赋予经开区管委会行使的市级权限在亦庄新城范围内统一实施。便企利民方面,在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经开区管委会发挥率先示范作用,以赋权为契机,推动自身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力争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等经济事务管理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此外,60平方公里范围内, 由管委会统一履行区级行政处罚职责。165平方公里范围内, 除市场监管领域外,其他各领域继续由通州区、大兴区分别行使行政处罚职责。经开区与市有关部门、通州区、大兴区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脱节、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