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一份服役备忘录说,根据《执法人员安全法》获得认证的平民和海军陆战队人员可以携带自己的枪支进行人身保护,但不能在执勤时使用。
12月4日,一名水手在珍珠港-希卡姆联合基地自杀前,开枪打死2人,打伤另1人。两天后,一名沙特空军军官在训练中开枪打死3名海军人员,另有8人受伤,枪手随后被警方击毙。
海军陆战队备忘录说:“这些悲惨事件促使海军陆战队总部加快制定携带隐蔽武器政策的努力。”这是对海军副部长托马斯·莫德里去年5月签署的一份《关于使用武力的备忘录》的校准,当时的备忘录称:根据联邦法律,非经军事法官授权,在国防部学校和军事基地法院,休班的执法人员被禁止携带武器。
2016年时,五角大楼也发布了一项名为《武装和使用武力》的指令,允许军事武装机构准许其工作人员携带隐蔽武器。当年5月签署的备忘录指出,海军部人员可请求当局允许携带私人拥有的枪支,但须得到海军陆战队和海军服役首长的进一步指导。
2019年1月更新的一项陆军条例禁止在陆军基地携带私人拥有的武器,除非得到基地高级指挥官的授权。它还要求指挥官为基地居民制定枪支登记和运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