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今天(4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5个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例是行政案件,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布涉疫行政检察案件。
其中,江苏省某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是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相关义务,但法院没有及时解除限制消费令;上海市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是当事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未及时缴纳罚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检察机关分别针对案件实际,经过调查核实,建议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依法解除限制消费令、将经营者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为何发布涉疫行政检察案件?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随着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目的之一是指导检察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行政检察案件,要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苗生明说,两个案件虽然不是因疫情防控直接引发的行政争议,但属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尚未完全化解的行政争议,这些矛盾纠纷不解决,也可能演化成影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另外,发布涉疫行政检察案件的目的是指导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复工复产。两个案件中,企业经营者因被限制消费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经营不便、复工复产困难。检察机关分别针对案件的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建议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依法解除限制消费令、将经营者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复工复产赢得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