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典型,取得了“零输入、零感染、零病例”的阶段性成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合阳智慧和力量。
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疫情防控工作过程,即日起,合阳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合阳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基层党员干部等防疫一线人员无私奉献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入党申请书、“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2.反映合阳县全力驰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资料,包括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照片、实物等。
3.合阳各界在疫情防控活动中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如工作证、各类通报、社区出入证等)。
4.合阳县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材料,包括捐款(物)统计表、疫情防控值班表等。
5.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视作品、短视频及故事、文章等。
7.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来信、来电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将永久保存于合阳县档案馆。捐赠者对所捐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能体现合阳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不限。照片要求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内容、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要求播放流畅、声画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内容、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抄袭作品无效;数据要注明来源或出处,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4.对捐赠档案资料者,合阳县档案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信函和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