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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0-03-03 15:0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奎文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真实记录全区疫情防控的历史过程,全面反映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科学防治、共战时“疫”的动人场景,永久保存我区应对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珍贵记忆,即日起,奎文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1、奎文区医务人员、警察、基层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等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各类工作者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日记、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2、奎文区驰援湖北医务工作者档案资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照片、工作照片、请战书、防控日记、先进事迹、媒体报道、实物等各类档案资料。 3、社会各界全力配合协助防控疫情的相关档案资料。包括群众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抗击疫情志愿活动的照片、音视频等;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音视频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企业为抗击疫情全力生产保供应等档案资料。 4、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5、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反映奎文抗击疫情相关的文学作品、书画作品、艺术作品等。 6、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的具有历史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和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提供的照片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 2、本馆所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奎文区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3、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奎文区档案馆将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兹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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