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起诉“泛海系”与卢志强的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0月9日晚间,民生银行(600016.SH)发布的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北京金融法院对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诉讼武汉中央公司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泛海集团目前仍位列民生银行前十大股东,卢志强仍是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截至今年6月末,泛海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民生银行的贷款余额为211.94亿元。
近年来,民生银行与“泛海系”纠葛不断。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去年至今,“泛海系”所持民生银行股权多次遭到轮候冻结,所持该行股权质押比例达100%。与此同时,泛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年内数次向民生银行申请信贷展期,涉及金额近70亿元。
起诉副董事长与自家股东 一审获赔30.46亿元
事实上,这场备受关注的民生银行诉“泛海系”案要追溯至今年1月。
1月1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根据此前的公告,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对武汉中央公司等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