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度旗下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获得深圳市坪山区授牌,在深圳正式开启L4级无人驾驶商业化试点运营。目前,可运营区域达188平方公里,运营时间从7点到22点,覆盖早晚高峰,用户可通过萝卜快跑App/小程序、百度地图、百度App等平台呼叫无人驾驶车辆。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近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海问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驶向未来:自动驾驶立法与监管前沿研讨会暨《迈向自动驾驶时代:全球自动驾驶规则要览》发布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实务界深耕自动驾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未来发展与立法监管进行深度讨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
制度建设要跟上智能汽车的发展
世界各国已纷纷从国家战略层面对自动驾驶产业进行部署,制定产业政策和立法规则,扶植、规范、监管自动驾驶领域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不断赋能、促进智能汽车研发。可预见的是,智能汽车的产业化、商业化铺展速度加快,而社会风险应对的响应和全面、精准监管的压力与日俱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自动驾驶监管有三大核心问题
自动驾驶监管的核心问题,包括安全问题、侵权责任认定和数据安全三大问题。围绕这三大问题,《迈向自动驾驶时代:全球自动驾驶规则要览》以国别为基础对全球主要的自动驾驶监管模式进行总结,重点梳理美国、德国、英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自动驾驶规范,以期为中国自动驾驶监管体系提供具体的域外经验和参考。
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熙翔:
从多方面研究自动驾驶的立法与实践
为提升自动驾驶立法与合规实践的研究,需要从监管特点和体系、车辆的定义与分级、产品基本要求、路测制度、业务资质要求、地理信息测绘、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核心算法及配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归责问题与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挑战等多个方面展开具体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借鉴德国自动驾驶的立法经验
维持本国汽车工业的领先地位,是德国制定自动驾驶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立法规范的主要考量因素。其立法修订、探索也为我国自动驾驶规范的制定、细化提供经验借鉴。其中一些特色制度、规则,包括自动驾驶伦理委员会设立、L4级别自动驾驶界定、运行条件、数据使用等自动驾驶细化规则方面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思考。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研究员呼娜英:
核心伦理治理可作为价值权衡标准
人工智能技术将在“车”、“路”、“城”三个方面全面赋能自动驾驶领域,对智能汽车整车领域、智能座舱、车路协同、双智城市建设等方面多场景提供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和商业化应用。当前调研显示,消费者仍对自动驾驶应用心存疑虑,核心关切集中在智能汽车自身安全、隐私数据泄露的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未来人工智能加持下的自动驾驶领域治理,将迈向软硬法协同和场景化规制的新阶段,并将核心伦理治理问题确定为面对自动驾驶风险进行价值权衡的判断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