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配资的资金,来源有很多也很复杂,看起来是体外循环,但是,投资行为发生在资本市场,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所以,证监会需要从严打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资者将资金交给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资质的场外配资平台及运营机构,对相关投资的资金安全是没有保障的。而且场外配资的杠杆效应,也会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较大的风险,进而影响整体市场的合理有序。
在朱奕奕看来,目前各地证监局的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进一步探索"防范-监测-曝光-打击"的全链条规范程序,防范、检测资本市场中场外配资平台及运营机构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公布不合法场外配资平台及运营机构的名单,明确警示投资者,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失,同时对相关违法平台及机构予以"零容忍"的严厉打击。
判断"虚拟盘"的4种模式
记者注意到,青海证监局在专项整治行动公告中,还披露了场外配资的4种模式:系统分仓模式、出借账户模式、虚盘配资模式、点买配资模式。其中,虚盘配资模式即为"虚拟盘",投资者极有可能"全军覆没",本金也全部损失。
今年以来,在多起民事纠纷案例中,配资合同被判无效,在刑事诉讼中,场外配资被定义为非法经营,若涉及"虚拟盘",则是以诈骗罪判决。
《证券日报》记者据裁判文书网统计,截至11月8日,以"配资""合同无效"为关键词搜索,全国各地法院已经有123起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其中浙江省最多,有54起。
以"配资""非法经营"为关键词搜索,今年以来,已经有57起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其中上海最多,有13起。而以"配资""诈骗"为关键词搜索,今年以来至11月8日,已经有99起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其中浙江最多,有29起。
"地方证监局对场外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有利于进一步落实证监会以‘零容忍’态度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从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朱奕奕表示,对于场外配资,未来证监会的监管大趋势仍将是"零容忍"的态度,并将依据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