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纳川股份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和由陈志江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川贸易通知,获悉于7月8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纳川贸易、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决定对纳川贸易及陈志江进行立案调查。
纳川股份表示,此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陈志江正常履职。在调查期间,纳川贸易及陈志江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财报显示,纳川股份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3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0万元,同比下降93.96%,基本每股收益0.000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