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民政部20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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