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56号(医疗卫生类112号)提案答复的函》,针对关于警惕大医保背景下公立医院负债运营隐患的提案给出相关答复,答复中表示,我国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开始逐年降低,公立医院整体负债情况有所好转。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医保局等有关单位,从政府监管、医保和加强医院自身管理等多个层面,出台政策措施降低公立医院的负债率。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数据显示,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开始逐年降低,公立医院整体负债情况有所好转。从结构上看,公立医院流动负债占比高,用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的非流动负债占比低。
国家卫健委表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及深化医改政策文件,均对公立医院规模发展、控制负债等提出要求。2022年1月印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中,明确要合理规划设置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规范分院区设置。2021年6月印发的《“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严格项目管理,审慎审批基建项目。2019年、2020年国家卫健委分别启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资产负债率”作为监测指标,引导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负债。2022年2月印发的《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提出,建立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将“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非流动负债的公立医院占比”纳入评价指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装备,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国家医保局持续完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也减轻了公立医院的负担。2019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提出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和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解决价格调不调、何时调的窗口难题,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当前,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压力逐渐加大。国家卫健委将持续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合理控制运行成本,降低负债率,推进高质量发展。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同时,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研究制订全面预算管理、运营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绩效管理、内部价格行为管理等文件,并组织开展调度调研和系统培训,提高公立医院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促进培养一批经济管理人员,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文件,提升内部经济管理水平。
未来,国家卫健委还将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引导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负债率。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医保等部门,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积极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运行机制,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