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币来支付赔偿金
这是故意的,还是?
千万别以为耍一下小聪明
没什么问题
要是触犯了法律
该罚的,一个都逃不了!
前不久
湖南长沙一名女子
上班十几天就被公司无故开除
之后劳动仲裁获赔1万元
而公司的这个行为
又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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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
小兰入职长沙一家公司
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7200元一个月
可才上班十多天
小兰却被公司无故开除
经劳动仲裁
公司仍不支付小兰工资和赔偿金
经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
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前几天
当地法院执行干警陪同小兰
来到被执行人办公地
看到这样一幕
办公室内
桌上、地上摆放了大量硬币
面额为一角至一元不等
合计一万元
原来
这百余斤硬币
是该公司老板指示员工
通过多家银行特意兑换而来
用以支付执行案款
DV君帮大家算了一下
一元硬币重6.1克
五角硬币重3.8克
一角硬币重1.15克
一万元硬币>122斤!
最后
执行干警陪同小兰
现场清点硬币并存进了银行
此案执行完毕
但是……
事情还没完!
9月22日
当地法院执行干警
来到被执行人公司送达罚款决定书
针对其在一件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中
蓄意兑换硬币以支付案款的行为
予以惩处
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罚款五千元
法院认为
硬币不属于本案被执行人
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货币
其蓄意兑换行为
具有明显的消极对抗执行意图
让执行干警及申请执行人
现场点收硬币的举动系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亦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
故被执行人上述行为
属于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职务的行为
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罚款决定
“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教训
够让这家公司印象深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