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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明州案双方和解——争议焦点及分析

2022-10-02 22:18

媒体:刘强东明州案双方和解——争议焦点及分析

刘强东明州案原定于10月3日开庭审理,突然迎来意外转折,北美时间10月1日晚间双方律师团队发表联合声明,声明显示案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和解细节未对外公布。

2018年12月21日,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刘强东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不予起诉。四个月后,女方向亨内平郡地区法院提起针对刘强东和京东的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女方的诉状显示,其诉求主要有四项,分别为人身伤害、恐吓或威胁人身伤害、非法拘禁以及性伤害。在此基础之上,女方还对京东集团提出了诉讼,认为京东集团应对刘强东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针对前述诉求,人身伤害的证成需要相关受伤的照片或者验伤报告;而威胁恐吓实际上若无文字、录音等则较难证明;证明非法拘禁的重点则在于女方是否自愿上刘强东的车以及在行车过程中是否可以自由离开,这也是较难证明的;而在刘强东本身也承认发生了性关系的基础上,性伤害的证明核心则在于女方的自愿性。总结而言,即使在民事诉讼中,这个案件的争议核心也是女方是否自愿、强奸事实是否发生。

为何该案在刑事司法程序上被不予起诉后,女方还提起民事诉讼呢?这主要是因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上存在区别。

在刑事案件中,控方必须将案件事实及罪名的成立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换言之,只要被告方能对相关案件事实提出任何合理的怀疑,那么罪名就无法成立。而刘强东案件,案情复杂、举证困难,因此控方刑事追诉上决定不予起诉。

但是,尽管刑事诉讼无法成立,但原告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经济赔偿。而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为“优势证据”,即原告只要使陪审团相信其所主张的事实的存在比该事实不存在的可能性更大即可。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还是很有可能获得支持的。

若该案件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胜诉,刘强东虽然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仅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而经济赔偿的数目对刘强东来说也完全是九牛一毛。但其若败诉,经济上的赔偿等只是表面上微乎其微的后果,更深层次的后果或许还是在于如若败诉,则意味着美国司法机构对这个案件作出了一个官方判断:即原告主张的强奸事实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那么,倘若其败诉,经过媒体的传播,以及网友们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等法律问题了解不甚清晰等,刘强东很有可能就将从此背上强奸的“事实性罪名”。这对其和其背后的商业团体都是巨大的打击。因此,在案件被最终定性前争取和解,让这个案件的结果永远悬而未决,或许经过时间的洗涤,此事会被慢慢淡忘,这或许对其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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