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向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裁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申请人梁文锦提前15个月完成了重整计划,获得经济“重生”。
两年前,梁文锦被12家借款机构催债,努力工作赚钱却只能还上利息与违约金,生活的重担与负债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2020年8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
梁文锦是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的申请人,他用两年时间按照重整计划还完了67万的本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公布的文件显示,破产法庭依法免除其未清偿债务。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破产法庭依法免除梁文锦未清偿债务
在还款结束三个月后,梁文锦向红星新闻记者讲述了其创业失败的经历,借小额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时的窘况,以及如今无债一身轻的轻松。“还款完成后,我兜里只剩几百块钱,但那时候觉得自己真挺轻松的。即使现在失业,我也不怕了。”他认为,深圳的个人破产法规为勇于创业创新的人在失败后提供最终的兜底保障,在他们最困难时给予切实有效的帮扶。
两次创业失败
借小额贷款“拆东墙补西墙”
红星新闻:创业之前你的工作和生活是怎样的?
梁文锦:我的老家在广东茂名,那时候很多亲戚朋友都去深圳工作,最早2009年的时候我来到深圳从事产品设计的工作,那时候在国内兴起很多三线数码品牌,例如手机,总共包括硬件、软件和工业这三部分,我们开发手机领域属于工业结构类设计。每个月有1万块,节奏比较快,工作压力相对较强。
红星新闻:为什么放弃工作选择创业呢?
梁文锦:我们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开发领域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其实电子产品的硬件软件较为成熟,方案统一,很多产品依赖外观新颖来更新迭代,以此吸引新客户。在这个领域,我们的个人经验较多,包括成本、外观以及对市场这一块,所以想利用这种优势,通过集成方式来打造自己的品牌,进一步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