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谨慎,不仅是担心对方借钱不还,更要注意的是这3种钱不要随便出借,当心钱要不回,还要惹一身麻烦。
一、预先知道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仍然把钱借给他
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明知对方借钱进行非法活动,仍然把钱出借给他用于违法活动,那么这中借贷关系将不受法律保护。
例如:赌博!
二、签署的借条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出借人是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借贷关系的话,那么这笔欠款属于无效的借款。”如今很多人借钱后,直到被要求要偿还高昂利息,才知道借的是高利贷,那么这就属于出借人利用诈骗、胁迫、绑架等手段逼迫他人借贷、写借条,这笔借款并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