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王阿姨喜欢打麻将,有时候麻将打久了头就昏昏沉沉。一日,“麻友”李阿姨说起,自己前几日头晕住院,用了一种“通血管”的药物,用完神清气爽,头也不晕了。王阿姨听了很心动,在没有经过任何检查的情况下,自行使用了“同款”药物“通血管”3天,之后突发颅内大出血,经抢救虽挽回性命,但造成严重偏瘫,生活无法自理。
有些老年人认为“年纪差不多,身体毛病也相似,应该可以用一样的药”。然而每个人的身体条件和病情均存在差异,适合别人的药物不一定适合自己。比如“通血管”的常用药物一般都是活血化瘀类、抗血栓类的注射剂,不同人群体内的凝血状态有差别,在没有进行凝血功能检测的情况下盲目使用抗血栓药物,就极易引起大出血。
案例2.图省事自行加快输液速度,险些丢命
老张得了感冒,去当地医院要求输液,医生告知他可以口服药物治疗,但他觉得“挂水”好得快,坚持要输液。在输液过程中,老张接到电话,因着急出去办事,他将输液速度调到了最快,没多久,他便感觉胸闷气短,眼前发黑,还没等护士给他拔下针头便昏了过去。经检查,老张是由于输液速度过快导致心脏超负荷出现昏厥。经过一番抢救老张才脱离危险。
输液治疗很常见,但也需要谨慎对待,输液前一定要告知医生和护士是否有过敏史,是否有心肺疾病,出现不适应该立即告知护士。
案例3.药品存放不到位,“救命药”险误性命
老陈患有冠心病多年,之前偶尔也会有心绞痛发作,舌下含服一片硝酸甘油很快就能缓解,所以,他总是随身携带着硝酸甘油的药瓶。一次,老陈再次心绞痛发作,赶紧从衣服口袋里拿出硝酸甘油,每隔5分钟含服1片,连用了3次,可疼痛还是没有缓解,家里人赶紧手忙脚乱地将他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老陈脱离危险。康复后,老陈很纳闷,明明正确使用了硝酸甘油,而且药也没过期,为什么不管用呢?
硝酸甘油通常在生产日期后2至3年失效,但这是指药品未开封,而且保存良好情况下的期限。已经开盖使用过的药物,有效期只有3至6个月。更重要的是,硝酸甘油的存放大有讲究,因其遇热易挥发,需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并且应该避光保存,如果贴身保存,体温会加速其分解而失效。所以,需要常备硝酸甘油的患者,可以把药瓶放在包里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为了保证药效,已开封的硝酸甘油应该3-6个月更换一次。
案例4.混吃成分相似的感冒药,导致肝损伤
20多岁的小王,因为感冒发烧,自行去药店买了“感冒药”。因为一种感冒药退热效果不明显,就多买了几种,有西药也有中成药,还加倍剂量吃。坚持了几天实在熬不住,才去医院看病,此时已经出现严重的肝功能衰竭,起因只是感冒,没想到却进了重症监护病房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