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兆名的受贿“生涯”中,他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2017年至2022年,李兆名(化名)在担任海南省白沙县荣邦乡党委书记和牙叉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种植、物业承包等项目上为他人谋利,收取11名私企老板好处费总计347.77万元。
凭借职权
买房购车全找老板
2016年12月,46岁的李兆名被任命为白沙县荣邦乡党委书记。从李兆名当上乡党委书记那天起,一些干工程的老板们便盯上了他。
2017年至2021年,李兆名与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开始了密切交往,帮助李某承揽了荣邦乡多个工程项目。2018年以来,李兆名先后收受李某送的好处费共计118.27万元。
2019年7月,李兆名准备购买海口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李某得知后,先后两次共送给李兆名50万元。2022年4月初的一天,李某请李兆名喝茶,闲聊时,李兆名向李某提起他购买的那套房,“我打算搬进去住,但这套房是毛坯房,想请李老板帮着参谋一下如何装修。”李某知道,李兆名让他参谋是假,让他花钱装修房子才是真。
几天后,两人专程来到这套毛坯房内,看完房,李某表示愿意出钱装修这套房。随即李兆名说:“难得李老板善解人意,又要让你破费了真不好意思,人生有你这样的朋友,我心足矣。”很快,李某安排施工人员按照李兆名的要求进行装修,房子装修完之后,初步核算材料及人工费共计花费了1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