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的自觉与自律
刘恒临终之时,留有遗诏,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惟年之久长,惧于不终”。(《资治通鉴·汉纪七》)其中“畏”与“惧”二字,更是醒目——不是“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是“畏”他自己会犯错误,“惧”他自己不能善终。他之所以有这样的“畏”与“惧”,因为他自知“不敏”,与凡夫俗子没有多大区别,并非真的是上天之子,并非真的受之于天命,并非真的有天生之才,并非一经登上帝位,就立马变得高明起来。以己之“不敏”而肩负帝王之任,生怕“羞先帝之遗德”,愧对天下苍生,始终都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这种心态,使他善于自省,严于自律。
公元前166年春季,刘恒诏令扩大祭祀的场所,增加祭祀所用的玉和币帛,并且说:朕听说祠官在祭祀的祈福祷告中,都将福归于朕个人,而没有为百姓祈福,朕对此很感惭愧。以朕这样的失德之人,独享神灵的福荫,而百姓们却不能分享,这是加重朕的过失。此后祠官在祭祀祷告时,不要再为朕个人祈祷祝福。(参见《资治通鉴·汉纪七》)不知道刘恒是否读过《孟子》,但他的这一番话,却与当年孟子对梁惠王说的“独乐乐”还是“与人乐乐”,“与少乐乐”还是“与众乐乐”之精神正相吻合。
刘恒是言行一致的。即位不久,即公元前178年,就有有两件事,值得一说。那年三月,他下诏救济鳏、寡、孤、独和穷困的人: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给米、肉、酒若干;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加赐絮帛,并由县丞、县尉或啬夫、令史送货上门,各县由县令亲自检查,郡国由“二千石”派监察官吏负责监察,不按诏书办理的官吏,都要给予责罚。那年四月,有人向刘恒进献千里马。刘恒说,我出行之时,前有鸾旗为先导,后有属车做护卫,日行不过三五十里,千里马实在用不着啊。这种拍马屁的人,毎朝每代都有,这位进献千里马的官员,却把马屁拍着马腿上,自讨没趣。好在刘恒为人宽厚,给当事者留有余地,不仅把千里马退还给,还给人家旅途费用。他是对事不对人的,专为此事下诏:“朕不接受贡献之物。务令全国各地不要前来进献。”及时制止这种进献拍马之风。
刘恒曾想修一露台,先让工匠合算成本,得知需要花费一百斤黄金:相当于十位“中产阶级”家庭财产的总和,便说,我居住着先帝留下的宫室,常惧使它蒙羞,于心不安,还修建露台干什么呢!立马放弃这个念头。他当皇帝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 身穿黑色的粗丝衣服,帷帐不绣花纹,“以示敦朴,为天下先”。为自己修建“霸陵”,只准利用山陵形势,不另立高大的坟堆,只准使用陶制器物,不准用金、银、铜、锡装饰。而民“有不便”,或修正律法,或减免赋税,“辄驰以利民”。
直到生命的尽头,刘恒依然保持这种自省自律的精神,他在遗诏中明言,听说天下万物萌生,没有不死的;死,是天地的常理,是万物的自然规则,有什么值得特别悲哀的呢!现在这个时代,世人都乐于生而厌恶死,为了厚葬而破产,为了强调服丧尽孝而损害身体健康,很不赞成这些做法。我本人没有很高的德行,没有帮百姓做多少好事,现在死了,再让他们长期地为我服丧哭悼,经历几度寒暑交替,使人家父子悲哀,老人伤感,减少了他们的饮食,停止了他们对鬼神的祭祀,这是加重我之失德,怎么对得起天下人呢!他在遗诏中,还对丧事怎样简办做了相当具体的规定,例如,令到以后,哭吊三天,就都脱下丧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不要在车辆和兵器上蒙盖丧布;不要调发百姓到宫中来哭吊;霸陵周围的山脉河流都保持原貌,不许有所改变。如此等等。
说刘恒“始终都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并非虚言。作为封建帝王,能始终保持这种执政者的自觉与自律,实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