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画论是中国古代绘画的审美理论,是绘画理论和作品批评的总和。南朝谢赫在他的《古画品录》中不但对魏晋以来的众多画家进行了分类品评,开创了中国绘画品评的先河,同时还提出了“六法论”,成为中国绘画理论史上最有价值的理论体系之一。
谢赫最早在《古画品录》云:“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虽画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及今,各善一节。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谢赫的这六条法则既可以评断一幅画作的高低水平,也可以作为欣赏作品的方法。这段论著此后被历代理论家转著,唐张彦远在此基础上作了更为详尽的论述——《历代名画记》载:“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自古画人罕能兼之。彦远试论之曰:古之画,或能移其形似,而尚其骨气。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与俗人道也。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上古之画,迹简意澹而雅正,顾、陆之流是也。中古之画,细密精致而臻丽,展、郑之流是也。近代之画,焕烂而求备,今人之画,错乱而无旨,众工之迹是也。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张彦远认为画作水平的高低不仅是造型形似,更重要的是神韵意境。这就是说“形似”当以“气韵”为内在主导,而所谓“生动”不过是“气韵”的外在表现形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