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住院治疗或者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看病时一般先由个人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时,按规定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儿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1、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在一个年度内最低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制额度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看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最低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3、起付标准:一年内,儿童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花费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4、门诊报销比例:一年内,儿童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