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间,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宣布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配股计划。
这是今年以来,继中信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之后,又一家启动大规模配股募资的证券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240 亿元拟用于支持业务发展资本金需求,增强公司使用资产负债表资源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的资本实力。”中金公司表示,公司将以整体战略为导向,结合各业务发展规划,统一管理和分配资本金,资金重点使用方向包括资本服务与产品、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私募股权、资产管理等各业务板块。另外会将不超过30亿元,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中金公司补充资本金的需求一直较为迫切。从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增速显著高于归母净资产的增速,但与此同时,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同业差距显著,且资本杠杆率显著低于前十大券商平均水平。
补充资本金,抢抓市场机遇
配股是金融机构实施再融资的普遍方式。近年来银行、券商等密集采用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快速提升资本实力。仅今年就有中信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等多家券商启动了配股融资。
券商争相补充资本,与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形势密切相关。
如中金公司在《2022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下称《可行性报告》)中所称,目前中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结构优化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枢纽作用日益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不断增强,直接融资体系加速发展、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证券行业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同时,证券行业也面临国际形势复杂、竞争日益激烈、科技应用要求提高等趋势,需要证券公司持续夯实资本基础,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拉长时间来看,中金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增速显著高于归母净资产的增速,但与此同时,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同业差距显著。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中金公司总资产达 6,498 亿元,较2017年的2,378亿增长了173%;归母净资产达844亿,较2017年增长了130%;归母净利润达108亿元,较2017年的18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40%,增速远高于同业水平,在资产规模前20的券商中排名第一。
2022年上半年,中金公司总资产排名第5,但净资产排名仅为第10。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报披露,6月末资本杠杆率为11.7%,显著低于前十大券商平均水平(15.6%)。
“双基六柱”,全面支持各项业务
中金公司此次募资,90%的资金将用于支持资本服务与产品、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私募股权、资产管理等各业务板块。
据了解,公司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支持资本金业务的创新和拓展,促进公司更好运用资产负债表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二是巩固和扩大传统优势业务规模,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并加快发展科创板、私募股权、财富管理等新兴业务;三是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国际化布局投入,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转型,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中金公司近年来逐步形成以研究和信息技术为基础,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和财富管理六大业务为支柱的“双基六柱”均衡业务结构。
投行方面,中金公司在A股/港股IPO、中资企业境外债发行、中国市场并购等业务领域长期名列前茅。
股票业务方面,中金公司为全球顶级专业机构提供销售交易、主经纪商、股票衍生品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其中QFII交易佣金分仓市场份额达到55%,客户覆盖率连续19年排名市场首位,中金也是首家互联互通机制全枢纽交易所(英国、德国、瑞士)布局的中资公司。
财富管理方面,2022年上半年,客群规模增长逾20%至547万户;平台产品保有量突破3000亿元,买方投顾收费资产规模超过800亿元;产品代销收入位居行业第二名。另外,截至6月末,中金资本在管认缴规模达3317亿元,月均实缴规模稳居券商私募子公司之首。
中央汇金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配股预案发布之后,中金公司配股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报监管核准,具体发行时间待定,配股价格将于启动发行时确定。
根据预案,中金公司本次A股配股,拟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H股配股拟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的H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
对于此次配股,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已经做出全额认购承诺。
中金公司表示,9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就公司2022年度拟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中央汇金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其于本次配股项下获配售的配售股份。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