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上有人担心“注册制是不是无人管”。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和行业机构。市场普遍认为,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在“改”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管的更严了,管的更准了。
业内人士认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注册制改革已经探索出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链条各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安排,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发多少。
注册制改革之义——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注册制改革以来,一批企业发行上市,其中不乏一些核准制下无法登陆A股市场的企业,这是资本市场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适配性的积极变化,但对投资者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市场波动、预期转弱的背景下,有人担忧“注册制是不是无人管?”
情况并非如此。过去四年多,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完善与资本市场的生态优化同频共振,市场总体感觉“管制少了,监管严了”。
“作为资本市场的实务工作者,直观感受是注册制不是‘无人管’,而是有的放矢、放管结合”,中国银河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王晟表示,证监会通过推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转型,实现了更为精准、有力和高效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注册制改革说到底,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纵观境外成熟市场,注册制没有统一的模式,但无不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放”与“管”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体两面,在政府“退一步”,减少管制,还权于市场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在“放”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
“要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2亿多个人投资者的国情市情。”上述人士表示,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良法才能善治。证监会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则为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保驾护航,“严”是主基调。
细数过往,注册制改革以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基金条例出台实施,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健全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等投资者保护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今年2月份,以全面实行注册制为契机,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集中打包制定修订了165件制度规则,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承销定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这都是注册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集中体现和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