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华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财富持续增长,投资理财已经成为老百姓追求财富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但部分消费者在投资理财时,一味追求收益,忽视了高收益伴随的风险,容易陷入金融诈骗,造成财产损失。
“为保障财产安全,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要到像银行这样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请持证工作人员推荐正规产品,不要盲目相信网络上的推送。”沈春华提醒投资者。
当投资者无法辨别哪些是正规的理财投资活动、哪些是不法金融投资骗局时,沈春华建议,要警惕一些高收益率、高回报承诺背后的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警惕了,超过8%的有可能会影响本金,超过10%的基本就是瞄着本金来的。”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并不存在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产品,甚至所谓的零风险产品。”沈春华认为。
此外,投资者要避免拟投资期限与产品实际投资期限不匹配的情况。沈春华举例说:“比如您的拟投资期限是6个月,那么您最好选择4-5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在第6个月的时候就可以把钱取出来使用。如果您的拟投资期限短于理财产品的实际期限,就会出现时间错配,可能使您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沈春华还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要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理财经理。理财经理可根据投资者的年龄、学历、收入、投资年限,以及可接受的投资种类、可承受的本金损失等情况进行合理评估。“这样能避免理财经理因为不了解投资者的实际情况,从而给投资者推荐不合适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