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山东省决定对困难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税收政策支持。
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和电影放映等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测算,上述政策措施实施后,全省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约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