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攒了320万,一夜之间千金散尽,而此时儿子的无

2020-03-25 12:00

情况一:严叔儿子出钱买房,加名字是对妻子的承诺,理所当然,更无须取得父母同意。

情况二:严叔儿子刚工作,儿媳又有了宝宝,需要父母经济支援,而父母愿意提供最低首付支持。

以上的两种情况,儿媳要求加名字,且儿子也同意的话,可以和父母商量协商,取得父母的同意方可行之。

 

 

反方:不应该加名字

房子是严叔严婶全款购得,且花费了一生积蓄,婚后严叔严婶是要一起住进60平米的婚房,这些都没有在加名字之前讲清楚,后患无穷。

这套由父母全款购买的婚房,如果不是严叔严婶主动提出加儿媳名字,儿子没有理由强迫父母为他对妻子的承诺买单。

看似只是加了一个儿媳妇的名字问题,实则是在变相啃老。父母卖了一辈子的包子,攒了320万,一夜之间千金散尽,而此时儿子的无理要求,只会寒了父母的心。

 

 

上海不是人人都有买房资格,严叔严婶是外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写在儿子名下也顺便省去了百年后的继承税。父母这么做全然是为儿子考虑,而年轻冲动的儿子却一心想着自己的妻子。

六六老师关注了“房产证要不要加儿媳名字”这个话题,且转发评论,回应了大家的争议,六六:“大家从媳妇角度想想呢?怀孕了,未来两年在家带娃,职场上不能叱咤风云,什么保障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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