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许正是因为理解这种模式的属性,贝壳等企业将重点放到了头部经纪公司身上。如果头部经纪公司认同其背后的价值观与模式,本身就是“信徒”,也愿意一定程度上交出控制权,这也是一种选择。
而另一类企业采用了一种新型的平台型组织模式(Platform-basedorganization),比如房多多。这种组织模式里,城市公司拥有充分的三权,以小团队的形式充当“前场”;而总部则成为资源的提供者和规则的制定者,以大平台的形式充当“中后场”。其理念是,“听得见炮火的人”才能具备指挥权。
这样的组织模式,基于行业的需求,前场的城市经理可以迅速调集后场的力量,实现快速协同、精准赋能。
例如,根据与某个经纪公司的深度交互,发现其回佣慢是痛点,开发“闪佣宝”的产品,帮助经纪公司快速结佣,随后,该经纪公司又发现导客成为了瓶颈,“网商卡”产品就应运而生……
这种组织模式匹配了经纪人群体的复杂性,打造了一种强大的“组织柔性”,更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经纪公司的需求。
事实上,前线的团队不仅仅是执行终端或四肢,而是大脑,这使得其具备了强大的渗透能力。体现在战绩上,这种模式的扩张速度不见得会慢,甚至在复购、付费深度(ARPU)等粘性指标上会更胜一筹。
一种广泛的误解存在于“改良派”中,即想在集团管控的模式上稍加改动变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