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2,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3,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公租房也好,租赁房、共有产权房也罢,不管叫什么名字,这些福利性住房都类似80年代的“分房”模式,老百姓不用支付高企的商品房成本,也可以满足自住的刚性需求。
深圳也曾公开提出:“新加坡是深圳学习榜样,将来深圳市60%市民住在当地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
换言之,2021年之后大规模建设租赁房“再分配”,这种新型“分房”模式,有点类似新加坡的住房形式。
新加坡住房大概有146万套,其中组屋有100多万套,占比高达70%,私人高价住宅只有20%多,一般新组屋价格仅为私人住宅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
新加坡没有土地财政,土地出让金不能被部门和机构支配,必须作为储备资金交纳到国库。
要知道,从1998年房改以来,商品房预售制、土地招拍挂的规则下,刚需没有任何选择,只能咬着牙买高价商品房这一条路,如果以后“新分房模式”能得到推行,解决数亿人的居住需求,那十几亿人释放出来的消费能力可以想象。